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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器官捐献条例期待完善


摘录爱心种子小博士 来源 加入时间:2006年04月05日
摘要:
首部器官捐献条例期待完善 

  据深圳市红十字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条例》实施至今,深圳全市已有41人捐献造血干细胞;有77人在死后捐献眼角膜;8人捐献遗体,1人捐献多器官(肝、肾、角膜)。该市还接受了上海、湖北、湖南、山西、贵州和吉林等地的异地角膜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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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器官捐献条例期待完善


站点:爱心种子小博士 关键字:首部器官捐献条例期待完善




首部器官捐献条例期待完善 

  据深圳市红十字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条例》实施至今,深圳全市已有41人捐献造血干细胞;有77人在死后捐献眼角膜;8人捐献遗体,1人捐献多器官(肝、肾、角膜)。该市还接受了上海、湖北、湖南、山西、贵州和吉林等地的异地角膜捐献。

  据深圳市红十字会秘书长赵丽珍介绍,《条例》的实施极大促进了深圳市人体器官捐赠、移植事业的健康发展。首先,器官捐献有法可依了。过去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有意捐赠器官者死后因家属的强烈反对,捐赠者的遗愿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医院害怕引来纠纷,对人体器官的捐赠和利用顾虑重重。《条例》探索性地解决了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几大争议焦点,规定了五大基本原则:自愿原则、无偿捐献原则、优先考虑其他医疗方法的原则、无伤害原则及鼓励捐献遗体器官的原则,对人体器官的摘取与植入、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次,《条例》规范了捐献、移植过程,充分保护了供患双方的权益。《条例》规定,由市红十字会负责受理人体器官捐献的申请,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患者申请移植人体器官,需向医院进行申请,医院对患者的资料进行登记后再报送市红十字会。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和医师应该具有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资格,并按核定的类别进行移植。《条例》出台后,没有出现一例违规或有争议的捐献行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日趋规范。

  赵丽珍说,《条例》通过后第四天,深圳红十字会便受理了一份自愿捐献人体器官的申请。这位申请人是大学刚毕业的湖北青年。之后两天又连续受理了两份捐献遗体的申请。在《条例》正式实施后的半个月里,深圳红十字会就受理了20份申请。

  目前,在收到的3000多份申请中,本科学历以上者占60%以上,年轻人占大多数。但真正实施捐献的人中,高学历的人却占了少数。

  敏感问题“绕不开”

  “一想到由于我的罪过给家人和社会造成的不幸和痛苦,便产生在身后把眼角膜、心脏、肝、肾等全部可用的器官无偿捐献给有需要的人或医学研究。这样做,会使我的心灵净化。这是本人深思熟虑的决定。为此,郑重向贵会声明,在本人过世时捐出包括眼角膜、心脏、肝、肾脏等全部有用器官,供移植或医学研究。这是本人最后一个心愿,如蒙实现,将使我的灵魂得到安宁。”

  这是一份特殊的“人体器官捐献书”。捐献人是一位即将离开人世的死刑犯。遗憾的是,他的愿望最终并没有实现。“有关部门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拒绝了。”深圳市红十字会一位专家说:“但我们觉得他的行为完全符合《条例》关于捐献的五大原则。当时跟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些犯人有类似的愿望,但都被拒绝了。”

  “死刑犯的器官捐献是一个敏感问题。”赵丽珍说,“《条例》在实施过程中确实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类似的问题。”

  除敏感问题外,《条例》实施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缺乏宣传力度。器官捐献既有解危救急的现实意义,也有弘扬爱心等精神层面的意义,是名副其实的“善事”。但媒体对《条例》的宣传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比如联系媒体刊登公益广告就很困难”。

  还有,信息沟通还不通畅。《条例》第19条规定,市红十字会负责受理人体器官捐献的申请,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但这个信息库至今并未建立起来,既有资金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的原因。赵丽珍告诉记者,没有信息库,就无法实现有效的登记管理,导致器官捐献者及需要接受器官移植者的信息不能实现及时共享,市红十字会与医院等单位间无法及时联系,有时会错过获得器官供体的机会。

  配套措施待完善

  有关专家认为,虽然《条例》的实施使深圳市的器官捐献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如果相关的配套措施跟不上,立法的重要意义就得不到完全体现。他们建议:

  媒体应加大对器官捐献和移植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普及,并给予适当的公益广告宣传。

  迅速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至少在深圳市打造一个人体器官资源信息平台和联系网络。同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和医生的资格认定办法,建立实施器官移植手术的医师资料库,确定器官移植准入医院,并确定具体医生。

  对于一些敏感问题,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比如,尽快明确死刑犯器官捐献的程序和规范。另外,可争取交管部门的支持,在机动车驾驶员领取驾驶执照时填写捐献人体器官的意愿书,并在驾驶执照上有所反映。一旦发生车祸不幸身亡,医生可根据本人遗愿,及时提取器官,用来挽救其他人的生命。

  充分发挥医院和医护人员的作用。如在法律授权的医院,发给每个入院病人一张统一印制的器官捐赠表格,将愿意捐赠的病人登记在册,一旦其死亡,医院可以立即实行器官移植。急诊室医护人员在确定患者无生存可能后,可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了解有无捐赠意向等。  
 


发布人: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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